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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咸阳市总工会财政部门决算及“三公经费”公开情况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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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10-08 11:27:11 来源:浏览次数:

  部门概况

(一)部门主要职责

1、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,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任务和做出的决议。

2、依照《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,组建工会组织并领导各级工会推动党的方针的贯彻落实,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,突出维护职责。

3、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向市委、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、愿望和要求,提出意见和建议;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、措施、制度和法律、法规草案的拟定。

4、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,指导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,推动建立平等协商、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。

5、协助市政府做好市级劳模的推荐、评选和表彰、宣传工作,负责各级劳模的日常管理工作。团结动员全市广大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、进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大赛,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。

6、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、审查、审计工作。

7、承担市委、市政府及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(二)部门的决算单位构成

由咸阳市总工会本级一个单位构成。

二、市总工会2016年度决算表

见附件1

三、市总工会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

(一)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

1、收入总计3893.82万元。无上年结转和结余。

2、支出总计3893.82万元,包括:

1)基本支出273.82万元,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。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22.3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.52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。

2)项目支出3620万元,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,包括送温暖基金100万元,工会经费100万元,劳动竞赛经费5万元,劳模补贴5万元,劳模疗休养20万元,住房公积金20万元,新文化宫建设3300万元,劳模表彰大会经费70万元。

(二)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

1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。

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3.82万元,支出3823.82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273.82万元,项目支出3550万元。均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。

2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。

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3.82万元,其中行政运行271.55万元,专项支出3550万元(其中送温暖基金100万元,工会经费100万元,劳动竞赛经费5万元,劳模补贴5万元,劳模疗休养20万元,住房公积金20万元,新文化宫建设3300万元),住房公积金2.27万元。

(三)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“三公经费”支出情况

因公务用车改革,2016年已将车辆上缴至机关事物管理局,固无公务用车费用。

无公务出国费用。

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下的公务接待费用。

 附:咸阳市总工会2016年度决算表pan.baidu.com/s/1dFbBVuL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咸阳市总工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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